专长领域

联系我们

  • 姓名:孙彩霞
  • 手机:13948598254
  • 邮箱:1059179550@qq.com
  • 证号:11509201111376359
  • 律所:内蒙古那日律师事务所
  •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司法局一楼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交通法规> 某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某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乌兰察布交通事故律师   网址:http://www.wlcbjtsgls.com/   时间:2016-07-21 16:07:15

分享到:0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2、不疲劳驾车。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违规与事故处理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①无照驾驶。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2、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经园长同意并签名即可。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四、司机日常工作规定1、必须保持车内外清洁整齐。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然后通知学校。五、司机的职责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总务处签名,方有效。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学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下车后检查车内是否遗漏孩子和物品,然后锁好车门并将钥匙交到学校办公室。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12、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13、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14、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15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16、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17、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电话联系

  • 13948598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