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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赔偿】山西:交通肇事赔偿为何这么难

来源:乌兰察布交通事故律师   网址:http://www.wlcbjtsgls.com/   时间:2016-09-25 1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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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判决等于一纸空文!交通事故发生已经有1年2个月,法院判决生效也有8个月。我的儿子,交通事故重伤员张润奎还躺在医院病床上得不到赔偿。望着这个法律白条,我们一家欲哭无泪。

    2006年9月14日晚,在山西浑源县境内,肇事司机齐明生驾驶一辆欧曼大货车(年检过期),逆向行驶入道路左侧,与迎面正常行驶的张俊(我的丈夫)驾驶的江铃越野车相撞。江铃车内张俊和张润奎(我的儿子)受重伤,张俊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润奎因伤情严重至今仍住院治疗。后经评估,江铃越野车损坏价值为36017元。2006年9月16日,浑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肇事司机齐明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俊、张润奎无责任。

    由于肇事车的经营者拒不给予赔偿,迫于无奈,我向法庭寻求帮助。2007年3月1日,浑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肇事车辆实际经营者齐广文应负赔偿责任,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345140.43元,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其余款项由被告齐广文赔偿。

    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在责任险内赔付了7万元,其余27.5万元赔偿金,齐广文拒不支付。按照法律规定,我向浑源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工作人员拒不受理,还说,“先拿出差旅费用,我们才能去搞执行。”

    一审判决等于一纸空文!交通事故发生已经有1年2个月,法院判决生效也有8个月。我的儿子,交通事故重伤员张润奎还躺在医院病床上得不到赔偿。望着这个法律白条,我们一家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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