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长领域

联系我们

  • 姓名:孙彩霞
  • 手机:13948598254
  • 邮箱:1059179550@qq.com
  • 证号:11509201111376359
  • 律所:内蒙古那日律师事务所
  •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司法局一楼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交通法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丢失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丢失怎么办?

来源:乌兰察布交通事故律师   网址:http://www.wlcbjtsgls.com/   时间:2016-09-25 16:09:18

分享到:0

  核心内容:若不慎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丢失,当事人可向相关的交警大队申请调取原件,复议一份,若交警部门没有原件,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和对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丢失怎么办?

  交警大队哪里应该有应该有原件,去复印一份,盖个公章即可。

  若交通那里没有原件,可聘请律师向交警大队调查取证取,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和对方当事人。

  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

  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

  第十九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逃避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电话联系

  • 13948598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