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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诉讼程序(内蒙古地区参照)

来源:乌兰察布交通事故律师   网址:http://www.wlcbjtsgls.com/   时间:2014-08-22 13: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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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案件诉讼程序(内蒙古地区参照)

一、诉前准备

  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1)原告的证明材料

  a、个人: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代理人的,还需准备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签字;写明授权范围)

  b、法人:需准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写明授权范围)

  (2)被告的证明材料:

  a、个人:需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如能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更好)

  b、法人:需要准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工商局登记档案(如无法获得,能够提供法人准确的工商登记名称及注册登记地址也可)

  2、证明原告或受害人遭受交通事故的证据(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可选)

  原告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咨询律师是否需要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法院裁定诉前财产保全的,原告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起诉。

  4、草拟民事诉状、搜集证据、整理编制证据目录;

  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受诉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二、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为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不在一地的可以进行选择)

  2、起诉同时可依据情况递交伤残鉴定/二次手术费/整容费/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申请书。

三、应诉

  1、鉴定:a、选定鉴定机构;

  b、对鉴定所需的证据进行质证;

  2、开庭:a、核对当事人身份

  b、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

c、被告答辩

d、法庭调查

e、举证、质证

f、辩论

  g、法院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主持调解

h、最后陈述

i、休庭

j、核对笔录、签字

3、宣判

  四、执行生效判决/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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