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长领域

联系我们

  • 姓名:孙彩霞
  • 手机:13948598254
  • 邮箱:1059179550@qq.com
  • 证号:11509201111376359
  • 律所:内蒙古那日律师事务所
  •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司法局一楼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特点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特点

来源:乌兰察布交通事故律师   网址:http://www.wlcbjtsgls.com/   时间:2015-09-12 09:09:02

分享到:0

  核心内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特点包括天气气候是阴雨、雾天和雪天,发生的时间多在夜间,多发生在乡间公路和偏僻公路,外地过境车辆驾驶员,易抱侥幸心理等。下面。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特点:

  1、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多发生在阴雨、雾天和雪天,因为在这样的气候条件下,车辆、行人稀少,能见度低,难于发现,使逃逸者认为有机可乘。

  2、发生的时间多在夜间。

  3、多发生在乡间公路和偏僻公路,人车稀少,有利逃逸。

  4、外地过境车辆驾驶员,易抱侥幸心理,肇事后逃逸。

  5、无证酒后驾车者,在畏罪心理驱使下,易发生逃逸行为。

  6、借车或公车办私事者,为推脱责任,易发生逃逸行为。

  7、从年龄分布看,逃逸案中青年驾驶员居多,尤其集中在25--35岁之间,因为他们顾虑较多,侥幸心理特别重。

  8、事故一般发现较晚,肇事车逃离现场、人证、物证缺失,致使现场勘查困难。

电话联系

  • 13948598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