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长领域

联系我们

  • 姓名:孙彩霞
  • 手机:13948598254
  • 邮箱:1059179550@qq.com
  • 证号:11509201111376359
  • 律所:内蒙古那日律师事务所
  •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司法局一楼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交通肇事> 肇事逃逸者回家补证被依法刑事拘留

肇事逃逸者回家补证被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乌兰察布交通事故律师   网址:http://www.wlcbjtsgls.com/   时间:2015-10-06 09:10:20

分享到:0

  自以为在外地肇事逃逸没人发现,一直心存侥幸。没想到回老家补办驾驶证时,却被家乡民警识破。景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上午,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工作人员像往常一样,对前来办理驾驶证业务的人员进行指纹信息采集。负责信息采集的民警梁建广细心地对每一个前来办理手续的人员进行网上信息比对。

  9时许,一名自称城关镇某村景某的人员前来办理驾驶证换证业务。在信息采集过程中,梁建广问到景某的姓名时,心头猛地一震:前一段时间焦作温县警方发来协查通知,好像有一个叫景某的人涉嫌在当地交通肇事逃逸,由于景某不在家而案件搁浅。梁建广遂不动声色地打听景某的具体住址,一边拿过来景某的身份证,将身份证号码上网比对,同时向旁边同事示意,确认景某的确曾经在温县涉嫌交通肇事,被上网追逃。景某似乎察觉到什么,借故转身欲走,却被赶来的民警迅速控制。

  经过询问,景某最终交代了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2008年7月的一天,在焦作某地打工的景某在为工地开车运送货物返回途中,由于驾驶不当,与一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自行车驾驶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景某看到周围没人,便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半年过去了,景某以为此事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了了之。今年元旦刚过,景某抱着侥幸心理来到滑县交警大队补办驾驶证。但他却没有想到,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目前,景某已被警方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电话联系

  • 13948598254